期货和远期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简述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简述期货和远期交易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期货和远期协议,是由交易所设计和管理的一套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和远期协议是期货交易的最终组成部分,合约由交易所规定,期货交易双方同意成交。交易所有交割日期的期货合约,每个交易所会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使用合约的数量,在不同的时段采用不同的计量方式。
如果现货交易的交割月份和交割月份是季月合约,那么就是期货交割月份。
所谓期货交割月份是指交易所规定交割仓库按期货交易所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最后交割日(通常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具体的就是9月、11月和12月,还有一个星期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日)。
期货和远期交易协议,是期货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标准化合约,将标准化合约赋予期货交易者,在期交所可以交易的期货合约中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