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割日规定(股票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收盘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进一步加强股指期货交割风险控制,提高股指期货的交割效率和市场流动性,适应期现市场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对股指期货合约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合约标的
合约名称 合约类型 合约类型 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标的为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
二、合约月份 合约月份 代码 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月份的划分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月份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三、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月份中的最后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四、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